米斯特依據主管機關核准核可開立電子發票
核准機關:中區國稅彰縣分局三字第1010029010號。
根據財政部令台財稅第0972400122號之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」
如要進行載具歸戶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(需先申請手機條碼)
https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/portal/btc/btc101w/result
選擇消費者登入→歸戶設定→會員載具歸戶→商家搜尋米斯特→加入→輸入e-mail及驗證碼→歸戶確認
若要設定自動領獎,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
https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/portal/btc/btc101w/result
選擇消費者登入→歸戶設定→找到米斯特載具→領獎方式改為銀行帳戶